1.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,完善助學體系;
2.建立和維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;
3.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資格審核及協助發放、貸后管理和誠信教育等;
4.聯絡、評審和發放各類助學金;
5.負責臨時困難補助、學生借款等工作;
6.負責全校勤工助學活動的管理,開辟和管理勤工助學崗位;
7.負責學生服務總隊的活動指導工作;
8.其他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相關的工作。